返回列表 发帖

各地财神节的习俗

本帖最后由 不系归舟 于 2015-11-29 15:35 编辑 财神节,中国古代以商朝比干为文财神,以三国关云长为武财神。每年正月初五专祭财神。   自明代以来,主要是财神赵公明的祭祀纪念日。详细内容见国学大师唐德刚的研究: 中国财神崇拜源流考略(大纲)   财神爷赵公明乃家喻户晓之神,逢年农历正月初五及七月二十二全世界约有四分之一之人要祭祀财神爷。   历史文献中之赵公明  1. 最早见于晋代,时为督鬼之神人。   晋干宝《搜神记》曰:“上帝以三将军赵公明、锺士季,各督鬼下取人”。   晋陶潜《搜神后记》载:“赵玄坛,秦代人,得道于终南山”。   梁朝陶弘景《真诰。协昌期》有:“天帝告土下冢中直气五方诸神赵公明等,某国公位甲乙年如千岁,生值清真之气,死管神宫,翦身冥冥潜宁冲虚,辟斥诸禁忌,不得妄为害气”。   明代《列仙全传》云:“赵公明为八部鬼帅,周行人间,暴杀万民,太上老君命张天师治之”。   2.元明时期,赵光明演变为财神   元明时《三教源流搜神大全》云:“赵公明,终南山人,头戴铁冠,手执铁鞭,面如黑炭,胡须四张。跨黑虎,授正一玄坛元帅。能驱雷役电,呼风唤雨,除瘟剪疟,袪病禳灾。如遇讼冤伸抑,能解释公平,买卖求财,宜利合和,无不如意”。   明代陆西星《封神演义》之赵公明出现于第四十六回“广成子破金光阵”。太乙真人破解闻太师之“化血阵”,闻太师无计可施。忽忆起峨嵋山罗浮洞赵公明。乃亲自乘骑黑麒麟,挂金鞭,往罗浮洞来。邀其前来助阵。赵公明遂下山助纣抗周。虽公明武艺高强,法力去边,终为太公所杀。灭商后太公封公明为金龙如意正一龙虎玄坛真君,主管“迎祥纳福”,统帅招宝天尊、纳珍天尊、招财使者和利市仙官,统管人间一切金银财宝。   3. 赵公明之前世渊源   《典籍实录》:赵光明乃“日之精”。上古时,天上现十日,尧命羿射九日。八日落入青城之内为鬼王,发病害人。唯一日幻化成人,骑黑虎,执银鞭,隐居蜀中,乃赵光明也。后天师张道陵让其守护丹室,丹成之后得一份,变化无穷,法力大增。天师又使其护玄坛,故以“玄坛元帅”称之。天师升天后向天庭保举,封其为 “天将”。   明初宁波知府王琎《琅琊金石辑注》曰:“财神者,姓赵名朗,字公明,琅琊古来有之。昔者天上生十日,帝命羿射九日。其八坠海为仙,海上八仙是也。余一陨于天台,其身为石,太阳石是也,其精为人,赵公明是也。既长成,至峨眉山修炼,得神仙之术。商周交兵,遂受闻太师之邀下山助商,失利为太公所杀。太公岐山封神,郎受封玄坛真君,日精再归天台,遂真阳附石,神体合一。辖招宝天尊、纳珍天尊、招财使者、利市仙官,专司人间迎祥纳福之责。此后石下有庙供真君之位,天台山亦易名财山焉。   王琎,世居琅琊天台山下,人称“埋羹太守”。《明史·王琎传》载:王琎,字器之,日照涛雒人。博通经史,尤长于《春秋》,酷爱金石与朴学,好书法。初为教授,坐事谪远方。洪武末,以贤能荐,授宁波知府。自奉俭约,一日馔用鱼羹,琎谓其妻曰: “若不忆吾啖草根时耶?”命撤而埋之, 人号“埋羹太守”。   民间信仰之财神爷赵公明  民间对财神之信仰远早于《封神榜》。王琎《琅琊金石辑注》有“财神者。。。琅琊古来有之”。   然对财神之普遍崇拜应在《封神榜》问世之后。   考各地民俗,民间信仰之财神为太公封神时所封之赵公明。   财神爷赵公明源流考  1. 秦代终南山之赵公明非太公所封之赵公明。   据《搜神后记》与《三教源流搜神大全》,赵公明为秦代陕西终南山人。晚于《封神榜》姜太公封神之时间,故该赵公明非姜太公所封之财神赵公明。   2. 尧时琅琊赵公明为姜太公所封之赵公明   《典籍实录》和《琅琊金石辑注》:赵公明为尧时琅琊人。这在时间地理文化上与《封神榜》中姜太公所封之财神赵公明相吻合。   第一,时间一致。尧时大羿射日,日精之一托生为人,既赵公明。赵公明到峨眉山修炼,后下山助商,被将太公所杀,而后封神。   第二,地理与文化吻合。赵公明为“日精”之一,琅琊一带为远古“日神祭祀之地,黄老成仙之乡”(日照金代状元张行简),亦为太公生地。   齐地琅琊一带史前为崇拜太阳神之民族,有5000年前“日火山”陶文及历史文献为证。   “金乌负日”出自《山海经》:“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齿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 一日居上枝”;   《春秋元命包》曰:“阳成于三,故日中有三足乌。乌者,阳精”。诚如人有肉身与灵魂, “日精”或“阳精”为太阳之灵魂。人死后灵魂不死,太阳死后(被大羿射落)亦可再生,此赵公明为“日精”之文化背景。   第三,王琎《琅琊金石辑注》之故事情节与《封神榜》类似,然《琅琊金石辑注》作于明洪武1368-1398年)或建文(1399-1402年)年间,《封神榜》成书于明隆庆(1567-1572)至万历(1573-1620年)年间,二者相差100余年。说明《封神榜》之故事情节乃来自齐地琅琊一带之传说。   第四,财神赵公明道教神仙,道教之前身来自方仙道,齐地琅琊一带乃方仙道之源头。天台山乃方仙道创始人河上公与安期生悟道授徒之地。   结论:论起财神赵公明之源流,琅琊天台山赵公明当为姜太公封神之赵公明。琅琊天台山之财神庙可能为中国最早祭祀财神赵公明之神庙。   终南山赵公明与琅琊天台山赵公明辨析  上述结论并非推翻秦时终南山之赵公明为财神之说。仅认为该赵公明非姜太公所封之赵公明。   中国地域宽广,文化历来为多源头。陕西终南山与琅琊天台山一带各有不同财神传说亦极有可能。   由来  传说光绪年间,在即墨古城有一个姓周的掌柜,经营一家叫“春兴永”布匹丝绸店。他在七月二十一日那天夜里,一连做了3个完全相同的梦。梦中的他清楚的记得自己正在照顾生意,门外突然来了个披头散发的老者,一进门就坐在一把椅子上对他念叨说:“明天是我的生日,很多年没有人给我过忌辰了,谁给我过,保证他生意亨通……”   周掌柜是生意人,为讨个吉利,第二天一早,他就早早准备好香纸、供品、鞭炮。在梦中老者的嘱咐下,燃放鞭炮,祭奠先祖……说来也怪,那天来看热闹的人不少,看完后都纷纷涌到店内帐割绸布,本来冷清的生意立马红火起来。 周掌柜迎财神的事儿很快被好事者一传十,十传百……所以,每年阴历的七月二十二,即墨城的家家店铺都效仿,流传至今,形成了迎财神的习俗。   代表人物  财神,俗话财神爷,传统意义的财神分文财神和武财神,到底谁是财神有很多说法,不同的地方、行业也不同。   五路财神:玄坛真君陕西西安终南山阿福泉赵公明(西安欢乐谷),与四名主掌招财纳福属神之合称,这也是最广泛的说法。   土地神:大部分台湾人认为,土地神可以为人民带来财富。香港也有供奉土地财神的习俗。   布袋和尚:传说中弥勒佛化身为布袋和尚,布袋和尚的笑容与布袋,也常被认为象征欢喜、招财,而视同财神。   福禄寿三仙:又称三星,中国著名的三位神明:福星、禄星、寿星,代表吉利。   端木赐:就是孔子弟子“子贡”,善于言语,以经商闻名,富至千金。   范蠡:为越国政治家,后来弃官经商致富,号称“陶朱公”。   韩信:传说汉朝淮阴侯韩信发明许多赌博用具,供士兵玩乐。有些赌徒会供奉之,称其“偏财神”。   关羽:传说其发明了簿记方法,能保护商业利益。这在台湾、南洋地区较为普遍。   刘海:民间相传,陕西西安终南山阿福泉(西安欢乐谷),道教全真道祖师刘海,能戏金蟾,金蟾蜍为神物,能吐钱奉人。   钟离权、吕洞宾:两人俱道教全真道祖师,相传两人有点石成金的法术,可使人富裕。   寒山、拾得:合称“和合二圣”、“和合二仙”。两人为唐太宗时期的高僧,相传为文殊菩萨、普贤菩萨化身,两人情感融洽,象征和睦、“和气生财”。   地方民俗文化   青岛  农历七月二十二,就是青岛民间的财神节了,这一天,所有经商的、炒股的、买外汇的甚至普通老百姓,大宴宾朋,感谢财神的到来,感谢亲朋的支持,大吉大利、欢欢喜喜、热热闹闹一整天。2002年青岛市举办了第一届青岛市财神民俗旅游节,以后每年举办一次,各大商会都会参加。市民对于财神节的庆祝也是比较隆重,做生意的市民大都会选个吉时放几挂爆竹,预示着自己的生意红红火火。   潍坊  自清康熙年间始,每到这天,便进入节日的气氛,从早上起,潍坊的家家产户就忙着购买香纸鞭炮,置办供品佳肴,气氛不亚于中秋节和春节。通常是到下午四时城区乡村的人们就提前下班收工;下午五时许各单位、商铺开始燃放鞭炮,人人脸上喜气洋洋,互相祝福着:“发财、发财,恭禧发财。”   鞭炮花炮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整个城区沉浸在一片节日的气氛中;下午六时许,鞭炮声再度密集起来,城区乡村的家家产户便在财神像前摆供燃香,磕头祈祷,供品大都是八色供或十二色供,富庶人家还会供蒸鱼整羊;供奉祈祷完毕,全家人再煮水饺摆宴席:庆贺一番;供祭庆贺仪式通常持续到晚八时。

本帖最后由 不系归舟 于 2015-11-29 15:35 编辑 002.jpg 赵公明财神庙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赵公明财神庙。

TOP

本帖最后由 不系归舟 于 2015-11-29 15:35 编辑 003.jpg 中国以前拜的财神是范蠡,为什么要拜范蠡作财神呢?我们不妨简略地介绍一下“范蠡三聚三散”的故事:   春秋时期,范蠡苦身戮力辅佐越王勾践,深谋二十余年,最终帮助勾践复兴越国。复兴之后,封范蠡为上将军。他知道越王勾践为人可共患难不能共富贵,于是就辞书一封,放弃高官厚禄,只装轻珠宝玉,带着西施乘舟远行,一去不复返。(一聚一散)   范蠡浮海到齐国,更名改姓,苦身戮力,耕于海畔,父子治产,没有几年就积产数十万。齐国人仰慕他的贤能,请他做宰相。范蠡感叹道:“居家则至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于是就归还宰相印,散尽其财,分给朋友和乡邻,带着重宝,闲行而去。(二聚二散)   行至于陶,范蠡以其智能,观察此地为贸易的要道,经营贸易可以致富。于是他自称陶朱公,留在此地,从父子耕畜开始, 根据时机作物品贸易,取薄利。时间不长,就累积万万。(三聚)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长大后,朱公次子因杀人而被囚禁在楚国。朱公说:“杀人而死,该是如此,但身价千金的人不该死于大庭广众之下。”于是就让少子去前往探视,并带上一牛车的黄金(三散)。朱公长子也请命想去,朱公坚决不同意。长子说:“家有长子,今弟有罪,不派我去,而让少弟去,是我不成器”,说完欲自杀。夫人连忙说:“派少子去,未必能救次子,而先失去长子,怎么可以这样?”朱公不得已派长子去,命其去找庄生帮忙,并叮嘱说:“到楚国后就进献千金给庄生,听任他从事,千万别与他争。” 长子出发了,却在路上私积数百金。 朱公长子到楚国后,把信和重金交给庄生。临别时,庄生告诫说:“你赶快离开,千万别停留,等你弟弟出来后,别问是怎么回事。” 长子却没有听从庄生的话而私自留下,并把路上私积的数百金,分送给其他的自认为能帮上忙的楚国贵人。   庄生家很贫穷,但他以廉直闻名于国内,自楚王以下人民都像对待老师那样尊敬他。作为信义之人,庄生对于朱公进献的黄金,并无意接受,而打算在事情办成后再还给他。而朱公长子并不知其意。   庄生入见楚王,禀告说:“我观察到天上有某星停留在某个位置,表明楚国会有灾害。” 楚王平素信任庄生,向他了解解决之道。庄生回答说:“只有德行可以消除。” 楚王决定以赦免罪犯来消除灾害。楚国贵人得到消息后连忙给朱公长子报信。朱公长子想,既然弟弟可以获得赦免,千金送庄生,不是白白浪费了吗?于是就又重返庄生家。庄生惊讶地问:“你怎么还没走?” 朱公长子回答说:“我听说楚王要赦免我弟弟,特来告知辞行的。” 庄生明了他的想法,就说,你自己进房内去取金子吧。朱公长子带走了金子,独自欢庆。   庄生因朱公长子的行为感到羞辱,就入见楚王说:“您想以德行消除灾难,可我听见路人都说陶的富人朱公之子因杀人囚禁在楚国,他家人用重金贿赂王左右之人,因而王不是因体恤楚国而行赦免,是为了朱公之子。” 楚王大怒说:“寡人虽不德,怎么会因为是朱公之子就特别照顾?”于是令杀掉朱公之子后,明日再下特赦令。   朱公长子呢,自然是带着弟弟的死讯回到家。母亲和国人都感到悲哀,唯有朱公独笑说:“我早就知道他弟弟会被杀,不是他不爱他弟弟,是有所不能忍呢!他从小与我在一起,见到我的困苦,为生的艰难,不忍舍弃钱财。而少弟生在家道富裕之时,坐乘完备,并不知财富的来源,因而很易弃财,不会吝惜。我先前决定派少弟去,就是因为他能舍弃钱财,而长子不能。次子被杀是情理中的事,无足悲哀,我日夜在等他的丧讯传来。”   这就是财神范蠡“三聚三散”的历史故事,他每到一处都能成名于天下。这位古人,在名利面前,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进退自如,以保全自身为根本,功名富贵的舍得就在这先散后聚中让我们有所体会。

TOP

本帖最后由 不系归舟 于 2015-11-29 15:35 编辑 001.jpg 〖提要〗以“豪富”着称一时的苏州“沈万三”及其谱系,长期以来,缘其衆多的“传奇”色彩而爲学术界、文学界所津津乐道。本章以刘三吾、王行所撰相关志、序爲基础,结合诸野史、笔记的涉及文字,将其作爲“真实”人物进行考察,从而较爲清晰地勾勒出元末、明初这一氏族发迹而又衰落的历史轮廓。主要的结论一、沈氏由迁居长洲的沈佑务农爲业,其子沈富又在同县“世族”陆德原家爲“经纪人”,襄助经营。逮至正中,爲避免被戮的横祸,陆氏年轻的主人陆颐孙效仿其岳父倪瓒,将其财産“转赠”沈富等人,从而使之跨入浙西“富豪”行列。二、张士诚覆灭後,沈富贡宝纳粮,以博取新朝的欢心,结果反而遭致明太祖的嫉恨,而被一度流放。沈富死後,其子沈茂、沈旺连带其弟沈贵之子沈德昌、沈汉杰分爲四支,分别栖居於长洲的尹山市、周庄镇等地。三、由於“禁网”严密,担任着“粮长”职务的沈氏成员,过着战兢煎熬的日子。洪武末、永乐中,缘二次卷入“逆案”、“反案”,沈氏成员或戮或流,并由数次“查抄”不再以“富”闻名。四、鉴於当时的形势,与其说“沈万三”是位由商贸发家的大财主,倒不如说是位经营垦殖有方的大地主。而云其流放云南更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爲要到他死後的第六年明军才占领该地。 一 生活在元末、明初之交的“沈万三”[1],可称得上传奇人物。搁置种种稗闻野史不论,“沈万三”乃是个确实存在、但生平不甚清楚的浙西“豪富”。就是稽诸现存的典籍,也仍能较爲详细地探知其不啻一代子、侄、孙的情况。“沈万三”本名沈富,字仲荣。其父,乃自湖州路乌程县南浔镇徙居平江路长洲县东蔡村的沈佑。“沈万三”之弟名沈贵,字仲华,又号“沈万四”。沈贵二子:长沈德昌;次沈汉杰,生於延佑七年,卒於洪武四年。汉杰徙居平江路长洲县之北周庄,二子:长沈玠,次沈琼。沈玠三子:长沈海;次沈广;再次沈京华。沈贵次子一支裔绪,见叙于刘三吾《坦斋集》卷下〈沈汉杰墓志铭〉:“[沈]汉杰之先,吴兴人,家南浔。其大父佑,始徙今姑苏长洲之东蔡村,因家焉。二子:长讳富,字仲荣,即万三公。次讳贵,字仲华,即万四公。仲华二子:德昌其长,汉杰其次。汉杰复善相土之宜,徙家西之北周庄。{媲}[妣]邑中富室张氏,先夫子二年卒。二子:长郎玠,娵龚氏;次琼,娵唐氏。二女:德宁,适吴江曹爲;妙智,赘张进,知绍兴诸暨县。孙男三:曰海,曰广,曰京华。孙女一:妙善,适曾圣,前黄陂县尹爟之子,皆玠出也。处士生元延佑庚申,卒以大明洪武辛亥五月十三日,寿五十有二”。 沈富的子辈,凡明代稍晚记录,多云其二子分别讳茂、旺。黄暐《蓬窗类记》卷一〈赋役纪〉:“沈富,字仲荣,行三,故吴人呼沈万三秀。元末江南第一富家。富卒,二子茂,旺”。沈茂,应当就是别种记载所见生於大德十年、卒於洪武九年、享年七十一的“沈荣甫”。植物之“荣”者由“茂”所致,男子之美称曰“甫”;因此,“荣甫”当是沈茂之字。沈茂二子:长沈森,字茂卿;次沈彬。森生於天历二年,卒於洪武九年,享年四十八。一子:沈经。彬二子:沈綖,沈绅。该支居住地,仍在长洲县境内的尹山乡。王行《半轩集》卷9〈沈荣甫墓志铭〉、〈沈茂卿墓志铭〉、〈沈氏幽堂豫志铭〉:“荣甫姓沈氏,讳{荣}[茂],世为苏之长洲人。考富,妣曽。生於元大德十年春正月闰之甲申,卒于国朝洪武九年秋八月之壬寅,得年七十有一。娶叶氏,先卒。丈夫子二:长森,次彬;森先七月卒。女子四:德淑,适何;德美,适张;德仪,适周;德谊,适钱。孙男三:经,字思则;綖;绅。女二:徽;徴”。“茂卿讳森,姓沈氏,茂卿其字也。世吴人,祖富,父荣[甫],妣叶。生元天历二年{蜡}[腊]月壬寅,卒国朝洪武九年如月戊辰,年四十有八。娶程氏。子男一人:经。女二人:{德}徴,{德}徽”。“姑苏沈经思则,家长洲之尹山”。 沈旺,亦当是所称的“沈达卿”。“旺”者所期,盖“达”;因此,“达卿”乃沈旺字。《半轩集》附录杜琼〈王行传〉:“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资雄当世,爲礼聘於家塾。每成章,辄偿白金以镒。半轩概麾去曰:使金坞可守,则燃脐之惨无及也。吾言止如是,直何滥取多田翁爲哉”?其有子二:长至;次庄。沈庄,字伯熙,生於元至正六年,卒於明洪武十九年,享年四十。一子:沈基。《光绪周庄镇志》卷三卢充耘〈沈伯熙墓志铭〉:“公讳庄,字伯熙,姓沈氏,苏人也。其曾大父佑由南浔徙长洲。大父富。父旺,丰姿庞厚。有二子:长曰至,季即伯熙也。其年(洪武十九年)卒於京,春秋四十”。沈至,自然就是“沈伯凝”,乃其字。沈至三子:程,字文矩;巽,字文权;衡。《半轩集》卷四〈佳声楼记〉、卷七〈沈文矩字说〉、〈沈文权字说〉:“长洲沈达卿,予友也,志于教孙。其子伯凝也,勤於教子。从予游者,曰程,曰巽,曰衡,所谓孙若子也”。“吴兴沈伯凝氏严於教子,家庭之间雍睦可观。仲子程既冠矣,方其冠也,请字於宾,曰文矩”。“姑苏沈氏,以雄资钜族闻海内。有子名巽,字文权,简厚寡黙,乃父伯凝谨于教子,命之从余学”。 《光绪周庄镇志》卷三〈沈伯熙墓志铭〉:“去年(洪武二十年)冬,[沈庄]兄子德全舁榇归,未克葬”。[10]这里的“兄”,从沈佑以来世系空缺的情况来看,很可能是其“堂兄”;而沈德全系“沈万四”长子德昌之孙。《半轩集》补遗〈天放生解〉:“沈生居吴长洲,年盛而质美性通,家饶资而无绮纨靡曼傲惰之溺,闻大夫士之贤,则乐援从之。有谓之者曰:予天之所放也。生忻然领之曰:甚善,谓我”。“所以既式其名,又规其字,而复以是自警也”。[11]这个以“[文]规”爲字的“沈生”,有可能正是沈彬之子沈綖或沈绅。又,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七九〈锦衣志〉:“吴人故大豪沈万三子文度,万三生尝伏法,高皇帝籍没其家,所漏资尚富。而文度颇爲人把持其短,患之。[永乐初,]因[纪]纲舍人蒲伏见白,进黄金百两、白金千两、龙文被一床、龙角一株、奇宝十具、异缯绮四十疋。愿得从贽御,列爲外府外厩,岁致粲六百石、钞二十万贯、醖百石,布帛以时进,食饵羞果以月进,纲许之。仍语文度:吾後庭未充,若爲我吴中徵好者不爲数,文度因是挟纲,什五而分,民间室亡谁何者”。[12]从名字上表示辈份的“文”字来看,沈文度当是沈富的曾孙。“度”、“量”、“衡”三者一类,由此,“文度”当是沈旺之孙、沈至之子沈衡的字。 二 “沈万三”家族之发迹,或云成自沈佑,或云成之沈富。《坦斋集》卷下〈沈汉杰墓志〉:“其大父佑,爱其水田膏沃,土俗忠朴,因家焉。人遂以其所在污莱未田者归之,躬率子弟服劳其间。粪治有方,瀦泄有法,由此起富,埒于素封。恒谓二子,乐莫如兼济;二子世遵先训,益大厥家”。[13]《光绪周庄镇志》卷三〈沈伯熙墓志铭〉:“大父佑见其地沃衍宜耕,因居焉。大父富嗣业弗替,尝身帅其子弟力穑事,又能推恩以周急难,乡人以长者呼之”。[14]可是,沈佑迁居所在长洲县,早在入元以前,就已开发周徧,很少有所称“污莱未田”的土地。对於普通营生,勤劳耕垦不失爲诸业之一;要想在二代人间便达到“埒于素封”的程度,谈何容易!再说,沈氏“富”称,乃暴起於元末、明初的短暂时间。撇开“有点化术”等令人觉得“荒诞”的说法外,继嗣“遗産”的“传闻”倒是值得注意。郎瑛《七修类稿》卷四○〈顾、陆、李三子〉:“元末吴人顾阿英、陆德原、李鸣凤皆富而好古,亦能诗文,至今有脍炙人口者。一时名士咸与之游,名振东南。顾有三十六亭馆,陆之治财者,沈万三秀也。李尝助太祖军粮二万斛。入国朝,顾削髪爲僧,陆爲黄冠,[遗业於万三],李挈妻子、家资浮海去,俱惧法而避之,惜哉”![15] 陆德原,字静远,曾以己资修建甫里、学道二书院和徽州路、长洲县二儒学。《吴下塚墓遗文》卷二黄溍〈陆静远墓志铭〉:“君讳德原,字静远,姓陆氏,平江长洲之甫里人。少知学,治别室,延宿儒与居与游。左右书数千卷,常乘间披阅之。然能尚义而好礼,馆宾客无虚日”。“族有田千亩当得,君曰:吾衣食幸有余,又私此田,不可。创义塾,以田归之,遗重币迎儒先生,爲时所信重如陆君{大}[文]圭、龚君璛、柳君贯者以爲之师。郡守赵公凤仪爲请於行中书省,畀甫里书院额,祠天随子爲先贤而署君爲山长。学道书院殿屋将压,君摄事,不阅月,爲之{值}[植]仆支倾,轮奂之美悉还其旧。长洲县学废已久,君市材僦工,屋於故虚。於是,现复有学。甫里秩满,上名中书,调徽州路儒学教授。徽学亦久废,礼殿缺弛最甚。君以徽爲儒薮泽,朱子阙里在焉,不宜坐视其坏,谋改作而财用不足,乃大发私橐以资土木之资,仍身任其役。沿郡檄来平江购良材,募善工以往,俾先诹日兴事”。[16]柳贯《柳待制集》卷一四〈甫里书院记〉:“厥(陆德原)既受署[山长]满且代矣,而犹笃不能忘,益治其(甫里书院)当具而未具者”。[17]郑元佑《侨吴集》卷九〈长洲县儒学记〉:“先是,[长洲县儒学]赡士廪饩未给,[陆]德原复买田以足之”。[18] 不过,陆德原并没有活到新朝的开创。《吴下塚墓遗文》卷二〈陆静远墓志铭〉:“君(陆德原)方行而遽属疾,遂卒於家,元[後]至元之六年九月三日也,享年五十有九。一子:颐孙,始八岁。长女仲瑞,赘徐元震。****周保,生甫三月”。[19]陈基《夷白斋稿》卷三五〈徐元震圹铭〉:“吴人徐君孟达,讳元震,世居常熟之虞山,故徽州路儒学教授甫里陆公德元(原)赘以爲婿。陆氏家素醇俭,教授公尤慎重,务以诗书承家。君既赘,事教授公如事府君,先意承顔,委曲备至。居久之,教授公捐馆,公独以身任遗孤之责,保抱扶持,俾娶且有子,而陆氏之业因赖以弗坠。人谓教授公有後,君之力也”。“不幸一疾不起,以至正十五年七月七日卒於家,得年四十七”。[20]陆颐孙,娶无锡人倪瓒次女。《清閟阁遗稿》卷一四周南老〈倪瓒墓志铭〉:“云林倪瓒,字元镇,元处士也。族属寖盛,资雄於乡”。“晚益务恬退,弃散无所积。屏虑释累,黄冠野服,浮游湖山间,以遂肥遁”。“女三:长适徐瑗,次陆颐[孙],幼爲母舅蒋氏女”。[21]爲避免成爲“劫杀”的物件,倪瓒於至正十四年间弃田宅而流落四方;其婿陆颐孙可能也曾仿效其岳父的行爲。因此,所称散财于“经纪人”而爲“黄冠”的,不是陆德原而是其嗣子。[22] 令人惊讶,突然以“豪富”声闻於至正末的“沈万三”本人,曾经与大德、延佑後着名的文士冯子振、袁桷有过“交游”。《半轩集》卷九〈沈荣甫墓志铭〉:“初,[沈]荣父之先君子(富),游於故侍讲袁文清公(桷)之门,公每嘉其敦信义。时楚之长沙攸县人冯子振,方张声誉,号海粟,以文翰自矜许。来吴,必主之,深加爱厚,爲大书积善二字,殆以表其志也”。[23]当然,“交游”不是没有可能,如以陆氏“管家”的身份款接这些佳宾;而“积善”二字,也是最初写与陆德原、而後爲沈氏所拥有的收藏。事实上,沈氏家族之向学尚文、延聘儒人施教而有“雅士出现”,要到至正末以後。[24]谢应芳《龟巢稿》卷一九〈吴中衡墓志铭〉:“元末多故,南台台官买里古思公知其(吴辙)才,召爲幕宾。方欲力荐而大用之,古思公以他事被谗落陷阱。公惧祸波及,变姓名挈家海上。久之,乃卖药以自养其亲。吴江富人有沈姓者,遣币招致。及门,其主人方事巫祷,先生乃飘然而归。翌日,沈氏复重币固请,先生终不赴而返前币焉”。[25]与之相映衬,沈富的旧主人陆氏,不再是地方“豪富”。以至於连陆德原所创、以祖上唐贤“天随子”陆龟蒙爲主祀的甫里书院,被前後“弃置”近二十余年而没有维修。[26] 三 至正二十六年,平江路落入“吴王”朱元璋军队的掌握。一年後,“大明”帝国正式建立。也正是在这段时间里,“沈万三”之号传徧四方。“万三”之“三”,自叔伯兄弟数排行三;“沈万三”之“万”,“输其税石者万”。与大多有元朝“遗民”思想倾向而不太愿意出仕新朝的浙西士子的态度相反,富可“敌国”的沈氏似乎是竭力讨好出身属於完全不同“阶级”的明太祖。《坦斋集》卷下〈沈汉杰墓志〉:“自予(刘三吾)备官春坊词垣以来,日於班次拱听圣训,恒钱谷所暨,必首称吴中沈氏。国初有万三公、万四公兄弟,率先两浙户家,输其税石者万,玉音嘉叹。久之,复献白金爲两者千五,以佐用度。上曰:尔心诚忠、意诚厚,第系天下观望,万一人人相仿,是啓利原。一有不效,人必不自安。我今富有天下,政不少此也。好语却之不得,乃俾任所意造廊房楹者六百五十,披甲马军者千,务厘是金乃已。其诚至若此”。[27]事情的结果,自然适得其反。《明史》卷一一三〈马皇后传〉:“吴兴富民沈[万三]秀者,助筑都城三之一,又请犒军。帝怒曰: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后谏曰:妾闻法者诛不法也,非以诛不祥。民富敌国,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将灾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戍{云}[岭]南”。[28] 综观洪武年间的施政,对待地方“大户”的政策极具特点。一方面,少、青年时坎坷的阅历始终抹不掉明太祖心理上的嫉恨和仇视;另一方面,中央财力的积聚又少不了这些人的全力支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豪富”被示以“恩荣”,授予其实不是“官”的“粮长”。同时,又借与禁惩“官”类似的“律令”颁布予以不时的制裁。郑真《荥阳外史集》卷四七〈韩常传〉:“今内附,有司以户赋之重,推[韩常]爲粮长。每岁旅朝於京,拜伏奉天殿下,面闻圣谕,尚局珍馔饱饫宴赐。归遇乡党,以爲千载荣遇”。[29]胡翰《胡仲子集》卷九〈吴纬绮墓志铭〉:“方履在潍州时,不远数千里遗履书曰:吾(吴纬绮)世以儒者着籍,守先人资産以树门户,而立身齐家,未尝踰先人一迹。今国家署粮长而吾挂名焉。惧豪长者好事,一旦有连,吾老不免耳。嗟夫!何其忧深思远也”。[30]朱元璋《明太祖集》卷二〈免秋夏税粮诏〉:“迩年以来,江东、浙西、江西及直隶府州官吏、粮长,不行优恤小民,已行问罪,亦以今年秋夏税粮,除官田减半入官不爲常例,民田税粮尽行蠲免”。[31]“豪富”集中的苏州府,自不例外。宋濂《宋文宪集》卷三一〈熊鼎墓铭〉:“洪武六年,命之苏州核粮长罪状。君(熊鼎)至,择其尤虐民者杖徙之凤阳”。[32]  从相关记载十分隐晦的字里行间,仍可以“确定”地窥出洪武二十六年“蓝玉”案发前,同样担任多个“粮长”的沈氏不时受到责罚的事实。《坦斋集》卷下〈沈汉杰墓志〉:“厥家或被告讦,或旁累所逮,往往曲爲肆宥,宸衷眷注固多。沈氏长者,亦以风厉天下也,以任海内户家爲京官。六曹近侍各举所知,惟万四公曾孙玠,简在帝心首,擢奉训大夫、户部仓曹员外郎,例不受禄,继有旨愿受者听。玠辞曰:臣诚不敢以富饶故妨诸户家,念臣一门自国初到今,屡蒙恩宥得保有妻孥、田庐,已逾素望,又尊官之,荣逮妻子,何敢更受禄哉?叩谢至再,上愈益器重之”。[33]实际上,“沈万三”孙沈至、沈庄兄弟就曾受过“缧絏”之苦。《光绪周庄镇志》卷三〈沈伯熙墓志铭〉:“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絏赴秋官,时伯熙(沈庄)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入则抱其兄痛泣。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药莫疗”。[34]除沈茂外,已知卒岁的沈森、沈庄等寿数不永,恐怕正是经常心神不宁的结果。除外,洪武初年,沈氏还曾被“籍没”过家产,这可能就是“沈万三”一度流放的同时责罚。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三六〈古漆器〉:“元朝时,富家不限年月做造漆,坚而人物细可爱。洪武初,抄没苏人沈万三家,条凳、椅桌、螺钿,剔红最妙,六科各衙门犹有存者”。[35] 尽管遭到“查抄”,截至洪武二十五年前,沈氏家族的财富依然如故。这大概是:却缘找不到真正理由,又须利用其缴税任役,事後又再三地予以“赦免”和“退还”。《弘治吴江县志》卷七:“洪武二十三年,先侍郎(莫礼)赐告归省,乃过访焉。其家屏去金银器皿,以刻丝作铺筵,设紫定器十二卓,每卓设羊脂玉二枚,长尺余,阔寸许,中有沟道,所以置筯,否则筯污刻丝作故也。行酒用白玛瑙盘,其斑纹乃紫葡萄一枝,五猿采之,谓之五猿争果,以爲至宝”。[36]俗话云:“爲富不仁”;不过,至少在洪武中,在官员的眼里,沈氏乃是“守法”的榜样。《宋文宪集》卷三四〈夏宗显新圹志〉:“国朝有天下,患吏之病细民,公卿廷议以爲:吏他郡人与民情不孚,又多蔽於黠胥宿豪,民受其病固无怪。莫若立钜室之见信於民者爲长,使主细民土田之税,而转输於官。於是,以钜室爲粮长。大者督粮万石,小者数千石。制定而弊复生,以法绳之,卒莫能禁。是时,惟苏之沈氏以奉法称,天子亲召与语,赐之酒食,时减免其田赋,名闻四方”。[37]当此时,家族的风貌也有了明显的改变。沈茂一支,《半轩集》卷三〈清安堂记〉称:“几席既安,子、妇、孙、曽秩焉序进,问兴居,奉甘毳,怡怡翼翼,四世一堂。周旋而下上,所谓礼法之家,益将求夫庶几焉”。[38] 四 沈氏一族遭受最大的打击,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弘治吴江县志》卷一二:“吴江有陈某者,同里镇人。洪武中,爲序班。一子呆戆无取,妻梁氏,国色也,且知书善吟。时沈万三赘婿顾学文,同邑周庄人,知而慕之。乃厚赂恶少数人,诱其夫昼夜饮博,计嘱卖婆持异样首饰,往货于梁。梁虽酷爱,而以无力偿价辞。卖婆示以顾意,谓少年俊美,德性温良。娘子若肯相容,更有美於此者。梁笑而无言,竟以手柬答之。顾即酬以诗章,遂成私约。时序班有兄号陈缩头者知之,乃谕意稚子,日造其室嬉焉。顾适以诗寄至,以松月图书署尾。梁览毕,撦成纸捻置灯檠下,随被稚子窃去,缩头补辏成幅,封寄序班,以沈思以爲辱及门户。乃洪武二十六年春,适梁国公蓝玉坐事在拏,序班从旁面奏:臣本县二十九都正粮长顾学文出备钱粮,通蓝谋逆,见在勾栏某倡家宿歇。诏捕之,果於倡家获焉”。“连及其父常、弟学礼、学敬,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九]人,皆万三子、孙。顾又指其仇殷予玉等七十二家。其七十二家之中,又各互相扳指莫阿定、莫实、张璹、侍郎莫礼、员外郎张瑾、主事李鼎、崔龄、徐衍等不下千家。由此,党祸大起,蔓延天下,俱受极刑。至三十一年方熄,梁亦被父逼令缢死”。[39] 沈氏罹祸的成员,沈旺、沈德全、沈海、沈文规(綖)、沈文矩(程)等五人在族中的血缘关系,已见前文。不过,必须指出:沈氏牵涉“逆案”虽由被人报怨“诬告”而起,其与首犯蓝玉存在着关系却是完全可信的。因爲“入馆”蓝府的教书先生也正是曾在沈府授课、不久亦因是案被杀的王行,而供状中的“引荐”人正是他。《逆臣录》卷五:“一名顾以成,即学文,系苏州府吴江县北周庄正粮长。状招:洪武二十五年十一月内,央浼本官门馆先生王行引领,前到凉国公宅内,拜见蓝大舍(玉)之後,时常馈送礼物及异样犀带,前去往来本府交结,多得爱意。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内,有凉国公征进回还,是学文前去探望。本官正同王先生在耳房内说话,言问:这个是谁?有先生禀说:是小人乡人沈万山秀[孙]女婿。本官见喜,赐与酒饭吃饮,分付常来这里说话。本月失记的日,又行前到凉国公宅内,有本官对说:顾粮长,我如今有件大勾当对你商量。是学文言问:大人有甚分付?小人不敢不从。本官又说:我亲家靖宁侯爲胡党事发,怕他招内有我名字,累了我。如今埋伏下人马要下手,你那里有甚麽人,教来我家有用。是学文不合依听,回对一般纳粮副粮长金景并纳户朱胜安等说知前因,俱各喜允,前到本官宅内随从谋逆。不期败露到官,取问罪犯”。[40] 与沈氏有“姻亲”关系的吴江大族莫氏,缘兹“逆案”而被刑戮的也不在少数。无独有偶,即在“逆案”之前,其成员也有过与沈氏相同的“诏狱”经历。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五八〈莫辕传〉:“处士讳辕,字逊仲,号顺庵。其先爲湖州莫氏,後徙吴江之绮川。五世讳湜,号芝翁,尝以耆德召见高皇帝,参大臣议事。生三子:长禧;次礼,累官至户部侍郎;次祺。处士,禧之仲子也,生当国初,适朝廷方用重典御世,俄逮其父、子并系诏狱。处士时年十一耳,日夜悲痛,愿以身代父死,理官试加胁诱,语无反覆。遂释其父而独系之,父更称冤阙下,竟致庾死,事始已。时莫氏以资産甲邑中,所与通婚姻,皆极一时富家。处士窃独忧之,每指同姓隶洱海卫者一人曰是吾族也。人莫测其意。後党祸起,芝翁与其子侍郎公相继死於法,余谪戍幽闭,一家无能免者,而处士尝以附尺籍免,人始谓其智。其兄完伯与其妻亦前以家祸病死矣,有遗孤二皆在襁褓间,所以保护者甚至。乃复变姓名,潜入都下,窃其父祖遗骸归葬于乡,盖冒法禁几死者数矣”。[41]“莫湜”,即“莫实”;“莫礼”,即“侍郎莫礼”。《吴中人物志》卷四:“莫礼,字士敬。洪武二十年,以人材授户部员外郎,同官沈玠、王公让等十人辞禄,及升左侍郎。後坐事卒官”。[42] 自洪武间卷入“逆案”以後,沈氏除家族成员或流或戮外,财産也大都被“充公”。《日下旧闻考》卷六五〈官署〉:“《耳谈》云:原光禄寺有铁力木酒榨,相传籍没沈万三家物。每榨用米二十石,得汁百瓮。又工部有铜匦四,一在节慎库,高可过人,亦传是沈万三家物”。[43]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二七〈光禄寺〉:“洪武中,籍没沈万三家物。永乐,移置寺中”。[44]张应文《清秘藏》卷上〈论水晶玛瑙琥珀〉:“又《珍玩考》载:沈万三有玛瑙壶一,质通明,类水晶,上有葡萄一蔓枝如墨点就。余初不甚信之,後见一白玛瑙盘中有黒色窠石及朱鱼二枚,毫发毕具,在白下人家,不知存否。始信所载不谬也”。[45]不过,如前引所见:仍有财産留在沈氏子弟手里,被用来交结新的权贵。下至永乐中,又有曾经交结锦衣卫指挥使纪纲的沈文度亦沈衡,缘卷入“反案”而被处以极刑。[46]《匏翁家藏集》卷五八〈莫辕传〉:“富人沈文度,莫之姻家也,有女许嫁陕右刘氏。已而文度坐事死,家谪戍边,处士(莫辕)爲收养其女於家。或以刘道远不复娶,更来聘之,不许,卒备资装适之刘,视若己女”。[47]至此,一个因“豪富”着称的家族终於没落。稍晚,其曾一度沦爲时人“怀古”诗中的“典故”。[48] 五 沈氏既因“参与”和“继承”陆氏的经营以进入“大户”前列,未免令时人由“惊奇”、“羡慕”而至种种“揣度”。首先是“财”的来源,特别是没有经历元末动乱的後人,大概不会相信能靠完全的“馈赠”,突然达到如此“豪富”的程度。加上沈富曾经负担过南京城聚宝门一带城墙的修筑,於是,“聚宝盆”的“神话”油然而生。谢肇淛《五杂俎》卷三:“金陵南门名曰聚宝,相传爲洪武初沈万三所筑也。人言其家有聚宝盆,沈遂身言:以盆埋城门之下,以镇王气。故以名门云”。[49]张岱《明纪史阙》〈太祖高皇帝〉:“吴兴氏沈万三家富甚,有盆曰:聚宝,能益财。爲帝筑都城三之一,又爲帝犒军。帝曰: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後谏曰:万三犒军,有何不法,乃遂诛之?太祖释之,瘗其盆城门下,名曰聚宝”。[50]褚人获《坚瓠集》卷余二〈聚宝盆〉:“挑灯集异:明初,沈万山贫时,夜梦青衣百余人祈命。及旦,见渔翁持青蛙百余,将事刲刳。万三感悟,以镪买之,纵于池中。嗣後喧鸣达旦,聒耳不能寐。晨起驱之,见俱环踞一瓦盆,异之。万山妻于盆中灌濯,遗一银记於其中,已而见盆中盈满,不可计数,以金银试之亦如是,由是财雄天下。高皇初定鼎,欲以事杀之。赖圣母谏,流窜岭南。抄没家资得其盆,以示识古者,曰此聚宝盆也”。[51] 别一种説法,既含有“赠遗”事实的隐射,也有纯属“想当然”的编造。孔迩《云蕉馆纪谈》:“沈万山,苏州吴县人也。家贫无産,以渔爲生。一日饭毕,就水洗碗,碗忽坠水中。因撩之,不知碗之所在,但觉左右前後,絫絫如石弹,乃尽取之。识者曰:此乌鸦石也,一枚可得钱数万。因以富。或曰:夏日仰卧渔船上,见北斗翻身,遂以布襴盛之,得一杓。及天明,有一老者引七人挑罗担七条而至,谓曰:汝爲我守之。言讫忽不见。啓视,皆马蹄金也,以此致富”。“乃变爲海贾,徧走徽、池、宁[国]、太[仓]、常[州]、镇[江]豪富间,转展贸易,致金数百万,因以显富”。[52]董谷《碧里杂存》卷上〈沈万三秀〉:“沈万三秀者,故集庆富家也,资钜万万,田産徧吴下。余在白下,闻之故老云:太祖高皇帝尝于月朔召秀,以洪武钱一文与之曰:烦汝爲我生利,只以一月爲期,初二日起至三十日止,每日取一对合。秀忻然拜命,出而筹之,始知其难矣。盖该钱五万三千六百八十七万零九百一十二文,今按洪武钱每一百六十文重一斤,则一万六千文爲一石,以石计之亦该钱三万三千五百五十四石四十三斤零。沈虽富,岂能遽办此哉?圣祖缘是利息只以三分爲率,年岁虽多,不得过一本一利”。[53] “沈万三”的主要府邸,似乎在南京应天府,而不在长洲县的周庄。《七修类稿》卷八〈沈万三秀〉:“国初,南都沈万三秀者甚富,今会同馆是其故宅,後湖中地是其花园,原住苏之周庄”。[54]《云蕉馆纪谈》:“沈万山既富,筑後园垣周回七百二十步。外层高六尺,中层高三尺,内层再高三尺,阔并六尺。垣上植四时艳冶之花,远望之如锦,号曰绣垣。垣十步一亭,以美石香木爲之。垣外以竹爲屏障,垣内起看墙,高出里垣之上,以粉涂之,绘珍禽异兽之状,杂隐於花间。墙之里,四面累石爲山,内爲池。山莳花卉,池养金鱼。池内起四通八达之楼,削石成桥,飞青染绿,俨若仙区胜境。楼之内,又一楼居中,号曰宝海,诸珍异皆在焉。楼下爲温室,中置一床,制度不与凡等。前爲秉烛轩,取何不秉烛游之义。轩之外,皆宝石栏杆,中设销金九朵云帐,後置百偕桌,义取百年偕老也。前可容歌姬舞女十数。轩後两落有桥,东曰日昇,西曰金明,所以通洞房者。桥之中,爲青箱,乃置衣之处。夹两桥而与前後齐者,爲翼寝,妾婢之所居也。後正寝曰春宵洞,取春宵一刻值千金之义。以貂鼠爲裘,蜀锦爲衾,毳绡爲帐,极一时之奢侈”。[55]《历代诗话》卷七五:“《苏谈》:沈万三家在周庄,破屋犹存,亦不甚宏壮,殆中人家制耳,惟大松犹存焉”。[56] 不少生计非佳的士子,于“沈万三”子、孙被惩处抱着幸灾乐祸的情感,并以其作爲不法“豪富”的代名词。田艺蘅《留青日劄摘抄》卷四〈沈万三秀〉:“嘉兴嘉靖丙辰科,一进士用金一万三千两买选吏部考功主事,时人号之沈万三,卒爲科道所劾”。[57]不过,也有人爲之追惋不已。“沈万三”之“遇仙”、“成仙”故事的出笼,恐怕就是这些人的杜撰。《光绪周庄镇志》卷六:“元末异人张三丰见万三,语之曰:欲炼金丹,必得大福人相助,徧阅天下无如君者,但须三百金爲资。三年後,啓炉分赠。万三慨然与之。逾年复至,曰:遇见难人,以此金相济矣。若欲丹成,可再付金如前数。万三复与之,无吝色。後爲明太祖所籍没,戍于云南。康熙初,三王叛滇,优伶一时星散。有贴旦者,扬州人,中途失侣,於乱山中见一大宅,乃款门借宿之。一老人出,幅巾深衣,苍髯古貌,引入与语,知优爲江南人,曰:吾与汝爲乡亲,可知当年有沈万三乎?吾是也。以服金丹,故得不死。因令老妻出见,相对极欢,留一日,饮食器用如王侯。临别赠以金,属令勿言。优逢前侣,踪迹其处,不可复识矣。雍正乙卯,海盐陈别驾鏳述其表亲俞某曾遇此优,亲道其事,时俞官河督,爲之撰传”。[58] 六 对於相关“沈万三”及其子、孙的记载,长期以来,学术界的不少人乐於将之视作半真实半传奇的人物。《乾隆吴江县志》卷五六:“沈万三秀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来燕京”。[59]基於这一说法,黄云眉先生於《明史考证》〈马皇后传〉中论道:“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等语果可信,则诸书所摭沈事,什九皆归虚构,屏而不录可也”。[60]近年,又有伯骅〈沈万三并非死于明初〉一文认定:“据《半轩集》〈沈荣甫墓志〉,洪武九年,沈万三之子沈荣甫死时已七十一岁,若据其生平推算,知当时沈万三若在必已爲九十岁以上老人。王行爲沈家亲属所作的应酬文字颇多,但涉及这个名闻天下的大富翁沈万三的却仅此一见,其称谓爲荣甫之先君子。而王行本人对此又未作任何追述,说明元末王行来沈家任西席时此人已不在人世”。[61]事实上,王行称沈富爲“先君子”的一文,作於洪武九年以後,因此不能否定那以前他仍然健在的说法。而至正间的“海运”,徵集由张士诚属吏负责,分输则由方国珍部下承担;所以,沈茂、沈旺“海道运米”的真实性也忒“可疑”。权衡《庚申外史》卷下:“时张士诚据浙西[有粮],方国珍据浙东有船,二家攻战不和,粮竟不至”。[62] 谨据前文引证,业已勾勒出以长洲沈氏家族的早期轮廓:身世微薄、迁居长洲的沈佑以务农爲业,其子沈富、沈贵既承父业,又在同县陆德原家爲“经纪人”,襄助经营。陆德原死後,由其长女婿徐孟达代爲主持。徐孟达英年早逝,又值至正中红巾军兵起,爲避免缘富被戮的横祸,陆德原年轻的儿子陆颐孙遂效仿其岳父倪瓒,将他的财産“转赠”沈富等人,从而使之跨入浙西“富豪”行列。逮至张士诚覆灭,爲博取新朝的欢心,沈富不吝资财,贡宝纳粮,结果反而遭致明太祖的嫉恨,而被一度流放。沈富死後,其子沈茂、沈旺连带其弟沈贵之子沈德昌、沈汉杰分爲四支,繁衍出数量衆多的成员,分别栖居於长洲的尹山市、周庄镇等地。由於朝廷相关政策的执行,担任着“粮长”职务的沈氏成员,过着战战兢兢的日子。逮至洪武末、永乐中,缘二次卷入“逆案”、“反案”,遭到沉重打击。此後,这个家族不再以“富”闻名,而逐渐转变爲普通的“缙绅”,甚至还出现了“女学士”。《历代诗话》卷七四:“吴旦生(景旭)曰:沈氏琼莲,字莹中,世传沈万三之後。有廷礼父子皆仕于朝,因得通籍掖庭爲女学士。其作宫词云:中使传宣光禄宴,内家学士作新除。又云:明窗棐几净炉薫,闲阅仙书小篆文。又云:水风凉好朝西坐,专把书经教小王”。[63] 在相关“沈万三”的专题研究作品中,数年前发表的顾诚先生〈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一文,可称是其中的杰出者。该文首次引用“沈汉杰”、“沈伯熙(庄)”、“沈荣甫”等人的墓志,且有相当的篇幅涉及“在沈家任门馆先生”的“王行”之生平,字词金石,铿然有声。可是,除了沈万三死於明前的结论过於“想当然”外,还存在着将“同字异人”作“同字同人”的问题:“沈达卿在元末明初苏州文人中颇有名气,着名诗人高啓有〈寄沈达卿校理〉诗,杨基也有〈雨中怀沈达卿、茂卿〉诗”。[64]实际上,所称“沈达卿校理”别有其人。《高太史集》卷一三〈寄沈达卿校理〉:“风雨清明後,春寒未裌衣。闭门听鸟尽,入寺看花稀。独酌愁难去,相思梦欲飞。艰难宜数见,何事却长违”?[65]陈基《夷白斋稿》卷三○〈六柳庄记〉:“檇李(嘉兴)沈君达卿,起家儒林,敭歴台、省,由丞相掾擢拜南行台监察御史,寻执法行中书为理官”。[66]《眉庵集》卷八〈雨中怀沈逹卿、茂卿〉:“立春一月二十日,江鸥野鹜飞满池。杏花差白净洗面,杨柳半青争画眉。沈郎多病徴未起,王孙不归吁可悲。南周山头养亲好,赠以金盘五色芝”。[67]根据字面的意思:“达卿、茂卿”二人,一宦游“不归”,一辟徴“未起”,无论何者,都与沈万三家族的“同字”之人无关。 犹应提到:向以学识自负的余秋雨先生,曾在散文〈江南小镇〉中铺张了许多“风牛马不相及”的推测和情感。诸如:“不管怎麽说,沈万山算得上那个时代既精於田産管理、又善於开发商业资本的经贸实践家。有人说他主要得力於贸易,包括与海外的贸易,虽还没有极爲充分的材料佐证,我却是比较相信的。周庄虽小,却是贴近运河、长江和黄浦江,从这里出发的船只可以毫无阻碍地借运河而通南北,借长江而通东西”。“中国十四世纪杰出的理财大师没有能够回来,他长枷铁镣南行万里,最终客死戍所(云南)”。[68]殊不知与其说“沈万三”是位大商人,不如说是位大地主;因爲在他“发迹”的年代,犹如陈高华先生於〈沈万三与蓝玉党案〉文中所说:“元、明之际,社会动荡,兵乱频仍,大规模海外贸易很难进行。入明以後,朱元璋很快便实行禁海政策,不许百姓出海贸易,走私是海外贸易的惟一途径。沈万三所居周庄,位於长江口内,离海甚远,要想出海走私,很容易被发现捕捉。因此,沈万三经营海外贸易,揆之当时情况,是讲不通的”。[69]至於“沈万三”之流放云南,更是不可能的事情。明军克复云南全境,乃在洪武十四年;[70]其时,这位“豪富”早已不在人世。 [1]又作“沈万山”、“沈万三秀”。“万山”、“万三”,音近字讹。“秀”,《碧里杂存》卷上〈沈万三秀〉,《丛书集成初编》本,页12:“国初,每县分人爲五等,曰:哥、畸、郎、官、秀;哥最下,秀最上。洪武初,家给户由一纸,以此爲第”。 元、明之际,周庄有二:周庄亦北周庄属长洲县,南周庄属吴江州或吴江县。《正德姑苏(苏州府)志》卷一八,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影印原刊本,页280上、286下:“长洲县周庄,在[苏台乡]二十六都”。“吴江县南周庄,在[久咏乡]二十八都”。 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影印万历刊本,页58上。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涵芬楼秘笈》影印明钞本,页11。 《正德姑苏(苏州府)志》卷一八,页279上:“尹山乡堵城里,在长洲县东南,管都一”。“尹山市,去县东南二十里”。 《四库全书》本,页16下、17上、18下、24上。 页1下、2上。 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原刊本,页65上、下。 页5上、17上、20上。 [10]页65下。 [11]页11下、13上。 [12] 《四库全书》本,页4上、下。 [13]页58上。 [14]页65上。 [15]上海书店出版社标点本,二○○一年,页423。又,《弘治吴江县志》卷七,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中国方志丛书》影印原刊本,页260:“汾湖陆氏宅在二十九都,元季富室也。国初,其家长号采芝者,悉以田産送沈万三家,资财散之亲族,夫妇出家云游而去,人皆笑之。後沈受禂而陆保全,人始赏其有见”。 [16]台北,台湾学生书局影印康熙抄本,一九六九年,页2、3。 [17] 《四部丛刊初编》景印元刊本,页25上。 [18]台北,国立中央图书馆《元代珍本文集汇刊》影印明钞本,页351。 [19]页3、4。 [20] 《四部丛刊三编》景印明钞本,页3下、4上。又,朱存理《楼居杂着》〈云林子逸事〉,《四库全书》本,页7下:“子婿陆颐[孙],字养正。辟私塾,招[陈]叔方(植)爲师,云林子(倪瓒)爲书币甚厚”。 [21]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影印万历刊本,页708上、709上。 [22]陆颐孙从事过“商贸”,朱祯《涌幢小品》卷一七〈陈湖道士〉,扬州,广陵古籍出版社《笔记小说大观》影印本,页266下:“沈万三秀之富,得之吴贾人陆氏。陆富甲江左,秀出其门,甚见信用。一日叹曰:老矣,积而不散,以酿祸也。尽以与秀,弃爲道士,筑室陈湖之上,曰开云观,居之,竟以寿终”。 [23]页19上。 [24]《半轩集》卷四〈彜斋记〉,页1上:“吴长洲沈伯凝(至)氏,好学而勤于古。鼎彞、尊敦之器,金石、法书之迹,以至於图画、象物珍异之玩,一见辄能别识,定其久近髙下,是非良否之。自湖海间,号称好古博雅者,无不叹其知鉴。家治一室,左琴右书,燕几在席,题曰彞斋”。 [25] 《四部丛刊三编》景印清双监楼钞本,页8下、9上。 [26]戴良《九灵山房集》卷一一〈重修甫里书院记〉,《四部丛刊初编》景印正统刊本,页1上、下:“元统二年,其裔孙德{厚}[原]请於郡,以己资创之,亦既事闻於朝,建学立师,如书院之制。德{厚}[原]殁,子孙散居他处,弗遑於兹者垂三十载(至正二十五年),有司校官亦且视爲非急,无能一举而问焉”。 [27]页57下。 [28]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一九七九年,页3506。 [29] 《四库全书》本,页7上。 [30] 《四库全书》本,页24上、下。 [31] 《四库全书》本,页20下。 [32]上海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校刊严荣校刻足本,页372上。 [33]页57下。 [34]页65下。 [35] 《四库全书》本,页40下。 [36]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中国方志丛书》影印原刊本,页260。 [37]页409下。 [38]页14下。 [39]页454、455、456。 [40]北京大学出版社王天有、张何清点校本,一九九一年,页301。 [41] 《四部丛刊初编》景印正德刊本,页12下。 [42]台北,学生书局影印隆庆刊本,一九六九年,页99。 [43] 《四库全书》本,页3下。 [44] 《四库全书》本,页11上。 [45] 《四库全书》本,页22下。 [46]《明太宗实录》卷一七八,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一九六六年,页1940:“永乐十四年七月,掌锦衣卫事指挥佥事纪纲有罪,伏诛”。 [47]页12下、13上。 [48]《历代诗话》卷七五,北京,中华书局刊本,一九五八年,页1143:“《诗话类编》:丘仲深〈姑苏怀古〉:西风黄菜叶乾时,城郭人民半是非。九四不成龙或跃,万三无复燕於飞。玉虹百尺形空壮,金虎千年气已微。何时章缝袂相接?等闲庙算出神机”。 [49]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影印万历刊本,页386上。 [50]台北,学生书局《明代史籍汇刊》影印旧钞本,页11、12。 [51]扬州,广陵古籍出版社《笔记小说大观》影印本,页545上。 [52]丛书集成初编本,页7、8。 [53]页10、11。 [54]页81。 [55]页9、10、11。 [56]页1144。 [57] 《丛书集成初编》本,页207。 [58]页120上。 [59]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中国方志丛书》影印原刊本,页1633。 [60]北京,中华书局刊本,1984年,页975。 [61]载《文史知识》1993年第3期,页105。 [62]成都,巴蜀书社《中国野史集成》影印《学海类编》本,页158下。又,《元史》卷九七〈食货志〉,中华书局标点本,一九七六年,页2482:“既达朝廷之命,而方、张互相猜疑。士诚虑方氏载其粟而不以输於京也,国珍恐张氏掣其舟而乘虚以袭己也。伯顔帖木儿白于丞相,正辞以责之,巽言以谕之,乃释二家之疑,克济其事。先率海舟俟於嘉兴之澉浦,而平江之粟展转以达杭之石墩,又一舍而後抵澉浦,乃载於舟”。 [63]页1136。 [64]载《历史研究》一九九九年第一期,页67至69、71。 [65] 《四部丛刊初编》景印景泰刊本,页1上。 [66] 《四部丛刊三编》景印明钞本,页4下。又,许恕《北郭集》卷一〈次沈达卿理问韵〉,《四库全书》本,页7下:“惯骑栢府青骢马,天下南人只二三。旧德已登廉吏传,新诗不许俗人谈。杏花疏雨焦桐润,燕子微风宿酒酣。闻道思亲头欲白,珍鲑日日语溪南”。 [67] 《四部丛刊三编》景印成化刊本,页9上。 [68]载《余秋雨精品集》,上海,东方出版中心刊本,二○○二年,页60、62。 [69]载《明史论丛》,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刊本,一九九七年,页71、72。 [70]《明太祖集》卷二〈谕云南诏〉,页19下、20上:“洪武十五年正月初一日,将军颍川侯[傅友德]等报至,言云南等处尽行克复,今特遣使齎诏谕尔云南等处人民,今後敢有不遵教化者,加兵讨平之”。

TOP

本帖最后由 不系归舟 于 2015-11-29 15:35 编辑 被百姓广为所知,则拜明代《封神演义》所赐。在《封神演义》中,赵公明原本是峨眉山罗浮洞中的一位仙人,被商纣王的太师闻仲请去助商抗周。赵公明法力无边,曾把姜子牙集团打得落花流水,后经姜子牙的师父元始天尊出手,才灭掉了赵公明。姜子牙灭商后,在封神台上大封诸神,也封给赵公明一个神位:金龙如意正一龙虎玄坛真君。 从这时期开始,赵公明成了名副其实的财神。他的职责是率领部下四位正神,迎祥纳福,追逃捕亡。赵公明的职守为“迎祥纳福”,他的部下为“招宝”、“纳珍”、“招财”、“利市”(招宝天尊萧升、纳珍天尊曹宝、招财使者陈九公、利市仙官姚迩益),统管人间一切财富。 文财神比干是商朝第十五代王太丁(文丁)帝的儿子,十六代王帝乙的亲弟弟,末代王帝辛(商纣王)的叔父。纣王即位,比干全力辅佐纣王治理国家。因正直忠耿反对商纣王暴虐,被纣王开膛取心。“比干剖心”的故事也记录在后代的演义小说中,由于百姓认为比干赤胆忠心,办事公道,所以被奉为文财神。 关公也是民间很重视的一位财神爷。这位三国名将因忠义勇武被后人奉为“关圣帝君”,《三国演义》也刻画了其“挂印封金”的故事。关羽身在曹营得知刘备消息,即前往丞相府告辞,无奈曹操推辞不见。关羽将所受金银都封存起来,并将汉寿亭侯的大印悬挂于大堂之上,带着刘备两位夫人,投奔刘备而去。 值得一提的是,春秋时期的谋臣范蠡也是财神之一。越国遭遇稽山大败后,范蠡协助越王勾践覆灭吴国,完成霸业。功成之后范蠡隐姓埋名,四海经商,最后定居陶邑(今山东定陶县),人称“陶朱公”。相传范蠡经商发大财,又“富好行其德”散尽其财。后人评价他“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因而皆供奉他的塑像,视作财神爷。 “除了上述神祇,还有从古代五路神发展而来的五路财神,五路指东南西北中,意为出门五路,皆可得财。相传五路神的生日是正月初五,因此旧时有祭祀之举。届期民间燃爆竹,设供品,争先早起,迎接五路神,以求利市。”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