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这个词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扩展为“意图”,是一种经过包装的“意志”能量。
唯一能与意识艺术一拚的或许只能是音乐,然而音乐更多的是激发协同一份感觉和感受,并不直接展现意识。远古人类创作的岩画所展现出的创作者清晰的意识,在后来漫长岁月里长久被丢失,直到上一个世纪以后才被逐渐找回,而赶往网络时代。只有进入网络时代,人类才能将意识的直接展现转化为艺术样式,而无需过多地借助物质材料。如同非网时代一样,意识依然在调动着物质材料,但只有在网络现实中,意识才可以最终摆脱物质材料的制约,直接展示自己,并且是以一种此前不可想象的艺术方式。
既有艺术制度下意识展现自身的机制是,人首先能认知到艺术概念并能模仿到他人既有艺术品生产的过程,基于各种原因和需要,人产生出制作艺术作品的意识,本来它是在人的大脑里产生的,通过大脑中的人类行动机制调动人体、并调动其他人一起,通过运用各种媒介物质材料和一定方法制造出新的事物实存,由此进入现有人类艺术制度规定认可的艺术品序列。这些事物实存会携带上意识的原始内质――或彰显或隐晦、或明或暗、或多或少――传递出来,这其实也是以往识别艺术样式和艺术风格的重要判断途径。艺术创作分二种情形:一种是有预设,一种是没有预设。有的预设在创作过程中可以得到完全控制,有的可能在过程中失去一定控制、但结果倒也不坏;有的是随性而为、漫无目的、到哪算哪,就重在过程(以及体验),但是也须止于当止。这中间,如果物质形态上模仿其他实存物的,意识就会被更多地隐藏起来而不易为他人发现,观者的目光会被物质材料自身吸引,并引发其审美趣味的或意识形态的反应和评价――这也是为什么会有“艺术作品一旦进入公众视线就与艺术家本人脱离了”的判断和要求之原因,事实上,许多艺术家并不会去拼命阐释自己创作的意图,而是处之泰然:你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爱怎么评论就怎么评论,更多的作品解读和阐释工作被交给了批评家、机构、画廊、美术馆、艺术馆、收藏家――它们是艺术权力结构的有机部分,而许多观众则可能会表示“完全不明白这些艺术品”“为什么这也会是艺术”,当然还会有许多观众会由观看欣赏艺术品而获得许多收获和良好感受,尽管这些收获与感受彻底偏离了创作者的原始意图――误读不可避免,但误读也有误读带来的好处,何况有的艺术创作就是特意让人们不断误读,在持续的误读中积累起更多的超量文本,使得作品的意义与价值不断生发、增值。然而无可否认,更有一些艺术作品未经阐释即完全可以让观者直接领悟、强烈感知到作者的思想意识,尽管不会是全部但是基本上也差不多,这里的情况相对要复杂一些。有的作品创作比较直白,有的保留作者意图的痕迹比较多,有的则是巧合或暗合,这往往取决于艺术家的创作策略――有的创作完全就是只针对收藏家和机构、评论家等特定受众而进行的。 |